***近日公布了2011年至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选结果,我省萧县(书画)、砀山(唢呐)、凤阳(凤阳花鼓)等15个县区和乡镇入选。
入选2011年至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我省县区和乡镇还有:蚌埠市禹会区秦集镇(花鼓灯)、临泉县(杂技马戏)、界*市(彩陶)、太和县(书画)、凤台县(花鼓灯)、当涂县(民歌)、合肥市巢湖市(民歌)、芜湖市镜湖区(铁画)、宿松县(文南词)、怀宁县(黄梅戏)、歙县三阳乡(叠罗汉)、望江县(挑花)。省文化厅社文处负责同志介绍说,将把创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据介绍,自1987年开始,***坚持开展“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中国特色艺术之乡”评选活动。2008年,***将两项评选合二为一,统称“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并重新制定评选标准,重新组织开展评选命名工作。重新制定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标准主要包括:被**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命名的各类文化艺术之乡;拥有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品牌项目,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浓郁的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对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创建发展有专项规划、长期目标及相关政策措施等。 2010年,***又确定“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实行动态管理,命名周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