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辉的局中局

2012-01-06来源 : 互联网

2010年12月17日,中国燃气前董事总经理刘明辉及原执行总裁黄勇被深圳公安局拘押,此后在2011年1月21日经检察院批准以涉嫌职务侵占罪逮捕;2011年11月份,刘明辉获保释的消息在市场中传出,今次富地与刘明辉组建合资公司,说明市场传言已获证实。

1月3日,韩国SK和富地石油连续增持中国燃气股票,这也已是自并购公告公布以来,在短短14个交易日内两方的第6度和第2次增持。

                                                                                 

前任高管隐现

2011年12月29日,总部位处香港的富地石油发布公告,称已以2420万英镑的代价,收购中国燃气9400万股股票,占后者总股本的2.15%。

在该公告发出的翌日,富地石油再出重拳,其公告称该公司与刘明辉组建名为China Gas Group Limited的企业,各占50%的股权,由刘明辉按每股3.5元注入2亿股中燃股份,富地石油则以中国燃气持股及现金,合共注资7亿元成立。

富地石油首席财务官莫贵标称,公司于11月开始在市场吸纳其股份,平均买入价约为每股3.1港元。

中国燃气股权极度分散,第一大股东为刘明辉(13.43%),韩国SK集团以持股9.7%位居第二,阿曼国家石油公司持有5.42%的股权;其他股东如印度国有天然气企业GAIL Ltd、亚洲开发银行。

微妙关系

富地石没3.1港元的入手价,远低于中国石化和新奥能源收购联合体每股3.5元的建议收购价。
第一及第二大股东的连续增持,为市场作两重解读:一为“抗拒”中国石化组成的收购联合体并购计划;二是增持目的是为抬高收购价格。

收购首先要满足一些先决条件,包括:第一,要约人需要中国商务部的反垄断审查;第二,通过新奥股东特别大会的批准;第三,中石化要就此交易获得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和外管局的批准、授权、备案、登记或发出通知。

新奥能源首席财务官郑则锷透露,“发改委和商务部的审批程序已经开始。” 如果先决条件满足,估计2012年4月联合财团将向中燃股东发出正式收购要约。

在第一大股东联合富地石油增持同时,第二大股东亦行动频繁。与刘明辉结盟当日,韩国SK下属企业E&S再扫入850万股份,1月3日再增持1577.8万股份,使其在中国燃气的持股达到10.58%。
目前富地石油已向香港证监会申报,称连同与刘明辉在合营公司中的股份一并计算后,持股达到10.25%。莫贵标说,按常理他们持股超过10%,无理由在董事会没有席位。

香港一位燃气行业高管分析,刘明辉于去年3月被罢免中国燃气董事职务,如若富地石油的诉求最终获得通过,那么刘明辉或可曲线返回董事会。

无论是富地石油、抑或是韩国SK,均与收购联合体关系微妙。2011年5月,富地石油与新奥及中石油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2011年12月初,韩国SK和中石化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其中之一是建设年产80万吨乙烯项目。

更多资讯请登陆3158财富安徽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