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出台

2012-02-09来源 : 互联网

核心提示:《铜陵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铜陵市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将实行浮动费率。

              

日前,铜陵市在全省****了《铜陵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将根据《铜陵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费率浮动幅度表》分为三类管理。其中,一类行业基准费率为0.5%,二类行业基准费率为1%,三类行业基准费率为2%。一类行业单位不实行浮动费率,二类和三类行业单位,按规定参保缴费满两年的,实行浮动费率。费率上下浮动以支缴率为依据计算,上浮分为三档、下浮分为二档,上浮后的*高费率不得超过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的3%,下浮后的*低费率不低于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的0.5%。每年费率浮动时,均以本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不实行累计增减。

小编结语:此外,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伤残事故的;欠缴工伤保险费的;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以及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费率不下浮。更多资讯请关注3158**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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