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全额罚息为“霸王条款”

2013-12-18来源 : 互联网

****没还清却会按照全款来收取较高利息已经成了“行业惯例”,但“全额罚息”条款被工商部门认定为“**条款”。昨**午,省工商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公布了对银行和电力行业消费者调查评议情况。银行VIP客户享有“插队权”,消费者经常没有知情权成了广大消费者评议的热点。

“***全额罚息”应无效

据了解,本次银行服务中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次为:服务窗口排队时间长、收费名目多且不告知、处理消费纠纷不及时、不反馈、服务态度差等。

其中“人气*旺”的一个评议点,是关于***全额罚息的。“‘***全额罚息’规定,***只要不全额还款,就要按照全款来收取利息。此规定属于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对于信用记录一直良好,只是因为疏忽而有极少量余额未还的,这样的惩罚措施是极不合理也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邢云峰说,“这个条款从法律上看是极不公平的,不符合合同双方对等的原则,银行不合理地获得了利益,应当认定为无效条款。”据了解,目前被评议的7家银行单位中,仅有1家银行没有“全额罚息”的规定。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