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道路上的“防骗术”

2014-05-13来源 : 互联网

很多的创业者都是那些刚刚创业的人,他们从一开始就对我们的创业有着很大很好的憧憬,所以在创业的过程中难免会粗心大意,才让很多的“骗术”有机可乘。


1、不要盲目从众


那种有人卖贷,有人假装买货、以招揽顾客骗人的方法,亦称“做笼子”,其实都是说给顾客听,演给他人看的,我们称这种手法为“假卖假买”,骗子们以假买卖成交消除他人疑虑,骗取他人*财。了解了此种骗术的过程和特点,就知道了防骗措施——保持冷静,勿从大众,尽量避免被动性的交易。


2、严格监控所购商品,严防调包计


骗子出售某种商品,让你看到的是**样品或让你验看的是真货,待货物运到时,才发现交来的是假货;或在你考察时看到的是新机器,待你**时,方知是被淘汰的旧机器。


3、不要让对方找到借口


借口在商场交易中屡见不鲜,从谈生意到货物交易、租赁承包、工人工资变动等直接的经营活动中也无所不在。它有时可看作商场交易中的一种技巧,有时又是用来进行诈骗的手段。合理、适当地利用借口可使你生意成功,但不善于对付他人借口,也会使你上当受骗或给生意带来麻烦。


4、防止“钓鱼”骗术


这类骗术的一般方法是:先与企业签定小额合同,认真履行,取得信任后再签大宗*额合同行骗;或与企业签定大宗*额合同,先付****、定金,或采取行贿、回扣等圈套骗取贷物。


5、要做好事前事后工作


商场上常有这样的情形:作为供方的你,不远千里,辛辛苦苦地把货物运到对方指定的地点,对方却以“货物质量差”等理由,把你的货物拒之门外,或者拒付货款。这多为需货方的欺诈手段。对付需货方欺诈,除预先订好具体、明确、公平的贸易合同及封存自己货物样品外,还应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6、铺面出租方防止租赁方欺诈


应签订出租合同,订好全面、完善的细则或条款,尤其必须在合同上标明铺面固有的设备、工具、贷物等固定资产的细目,说明其数量及质量,承包方使用范围,损坏赔偿方法等,说明铺面租金的预付方式,确定租金数额;请有关部门给予**;收取定金或押金,以适当的人际交往方式了解租方所有成员情况。


7、铺面租赁方防止出租方欺诈


签订合同前弄清对方出租铺面事由;了解该铺面*近经营状况,尽量找出对自己所经营项目不利之处;签订完备的租赁合同;请工商或**部门对合同予以**;租赁期满前几个月,请出租方以定金作为租金,**另交租金,以防止出租方在租赁期满后不返还定金或故意拖延定金返还日期。


8、运用理性的查证方式防止空卖骗术


一些骗子自己无货,却谎称有货,把需方领到码头、货场或仓库,把别人的货说成是自己的货来行骗。受骗人的错误在于,有时过于相信感觉,认为亲眼所见,不会有假,而假象往往混杂于这种感觉中。对付这种骗术,主要是打消感性错觉,通过理性的查证方式,弄清物品的真正主人,如请对方出示身份证和有关有效证明等。


9、谨慎行事有助于防止集资骗术


在投资上,很多人都是相当精明的,但也有不少人在投资上有种种失误。要避免遭受某些企业、个人利用“集资”旗号行骗,宜考虑以下建议:三思而后行,切忌盲目轻信,对谎称有后台的公司、***的项目要谨慎从事;了解经营状况,不论对方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有必要先了解其身份、生产或经营能力,是否有银行账户等等;了解经营项目的具体状况;签定详细合同。


10、防止空头合同诈骗


伪造证件,以法人身份行骗,是当前社会上经济诈骗犯罪的主要形式。些类诈骗,其欺骗性大,而且被骗取的数额也*大。这类骗子的主要骗术有:伪造营业执照、许可证、海关和商检证明、提货单、身份证、工作证等有关证件,骗取信任,进行诈骗活动。防止此类诈骗的措施有:看对方是否具有签定合同的资格;看对方的经营范围和方式;看对方注册资金数额;要注明合同履行地点、时间、产品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罚等。


再了解以上的防骗术之后再去好好地创业也不迟呀,到时候您会更加的清醒的去创业,将会少走了很多的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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