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一女子沉溺于赌博不能自拔挪用公司货款8万被判刑

2014-05-16来源 : 互联网

本报讯   池州某商贸公司女子唐某深得领导信任,然而她却沉溺于赌博不能自拔,最后竟利用职务上便利挪用公司货款8万余元。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昨日从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获悉,近日法院以挪用资金罪一审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8年至2010年期间,唐某在贵池某商贸公司任职,负责公司代理销售的某品牌酒奖卡兑换工作,公司将20万元交给她用作兑奖备用金(专款专用),由她个人保管。在此期间,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私自挪用兑奖备用金共8万余元用于赌博。

因所挪用的货款一时无力归还,唐某索性离开公司,玩起了“失踪”,公司长时间联系不上唐某,遂报案。

到案后,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为自己因沉溺于赌博而疯狂挪用公司备用金8万余元的犯罪事实感到后悔不已,其家属也代其归还了受害单位的全部经济损失,受害单位书面表示对被告人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孙锦霞 本报记者 朱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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