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店铺盈利的基本保证

2014-05-16来源 : 互联网

如今,在竞争激烈的今天,想要品牌得到长远发展,需要的是品质。产品的质量是店铺盈利的基本保证,因为它是吸引客源的最重要的因素,所以,在代理一个加盟品牌,在考察连锁总部产品的时候,首先就要考察其质量。

【案例1】化妆品店,货不对板

穆女士是一名家庭主妇,她了解的加盟信息是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当她专门找到那家公司的广州办事处时,该办事处的负责人向穆女士宣称,他们是国内一所知名医科大学的下属公司,所用原料都是进口的纯天然产品,而且产品价格适中,适合一般消费者,市场接受面大。

更令穆女士心动的是,该负责人称,加盟店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产品,如果产品的销售效果不好,还可以在产品到期前一年进行调换,但是不能退。产品有统一的销售价格,拿货价是零售价的3~5折。

穆女士回家后考虑了两天就交了1万元的加盟费,以及5000元的装修保障金(装修风格如果符合该公司的风格可以退还)加盟了该化妆品公司,但装修一个月后,公司派人来考察穆女士的店,找出了几个毛病,装修保障金只退了3000元。

开业之后,穆女士发现,情况与自己当初想象的不同,比如每次进货时除了要交购买产品的费用之外,还要交纳进货金额5%的品牌宣传费,这一点开店前该公司并没有提到。另外,穆女士发现该产品的销售情况也并不是很好,该公司承诺的宣传也没有得到落实,穆女士并没有看到该产品有什么宣传措施。

由于种种承诺都没有落实,穆女士要求公司退还加盟费,但公司方面称,1万元只是品牌使用费,不能退。目前,穆女士陷入了骑虎难下的境地,如果继续经营下去,则店面将一直亏本;如果现在收手,已投资的8万元便打了水漂。

【案例2】违约还是欺诈?

南方某服装公司招加盟商。王小姐看其宣传册后,感觉不错,于是决定加盟,并劝她妹妹也加盟。二人分别做了该服装的加盟商,开了连锁加盟店。不料,货到后,王小姐发现服装质量、款式均和宣传册上相去甚远。一怒之下,王小姐以违约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赔偿损失。

公司辩称,特许经营合同中并未具体约定服装质量、款式标准,宣传册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不能以二者有差距认定其违约。法院认为,有约是违约行为存在的前提条件。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双方对服装质量、款式有明确约定,故不能证明被告违约,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王小姐愤而求助,称该公司做过向加盟店提供和宣传册上一样的服装的口头承诺,她要求律师为其取得这一证据。但是,律师明确告知她,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王小姐开始质疑法律的公正。

律师告诉王小姐,法律的公正性毋庸置疑,但是如何实现其公正却大有学问。她败诉的原因在于诉因选择不当,如果她以对方欺诈为由要求撤销特许经营合同、退还加盟费、赔偿损失,她的诉讼请求则极有可能获得支持。

理由是:两种诉因在举证责任分配上产生两种不同结果,违约之诉举证责任在王小姐,她无法取得证据证实对方违约。撤销权之诉举证责任在对方(你只需提供宣传册即可),他必须证实其确有生产所宣传服装的能力,且能够满足合同订货数量需要。否则,足以认定其欺诈行为存在。

所以,诉因会对判决结果产生重要影响,作为原告,诉讼时一定要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诉因。

后来,她妹妹按照律师的建议起诉了服装公司,特许经营合同被法院撤销,其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通过以上加盟化妆品和加盟服装的两个案例,创业顾问提醒创业的朋友,特别是通过加盟开店这种方式创业的朋友,在加盟前,不能只相信连锁品牌企业的一面之词,一定要认真考察,降低投资风险,特别是产品的质量不能出现问题,否则盈利将是一个大问题,后期维护也会变得异常复杂和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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