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加盟大品牌就一定能赚钱

2014-05-20来源 : 互联网

  一些投资者认为加盟***就一定能**,因为通过特许经营可以借助品牌优势减少广告宣传开支,分享总部经营诀窍,定期还能够得到总部支持等等,这让不少没有相关行业经营背景的创业者尝到了甜头,同时也让一些人产生了错觉,以为只要有特许商的支持,任何领域都可以涉足。因此,有些人明明对餐饮业一窍不通,看着别人生意红*,便义无反顾投身其中;还有些人原本开美容店,因为想转型而加盟便利店,强扭的瓜不甜,结果自然不尽如人意。

  **指点:北京行政学院工商管理教研部的钟勇博士指出,如今特许经营行业多种多样,涉及各行各业。如果投资者想要加盟特许经营企业*先要对市场有一定了解,前期要对整个市场需求做一个初步的调查。做什么挣*,更容易收回成本。因为不同的品牌定位不同,消费群体也不同。如果消费层次没有达到那个标准,选择***做加盟店,这样就脱离了人们具体的消费能力和层次,消费氛围就不一样。所以在选择加盟品牌的时候要考虑这个店是否和周围的消费水平相吻合,还有这个圈子的人们是否认可这个品牌,否则就没有效益。

  其次,要从加盟者本身的资金状况出发。现在各行各业都可以做特许加盟,但是资金的需求则不太一样,有的需要店面面积非常大,加盟费门槛也是很高,甚至几十万上**。这就需要加盟者*先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挑选加盟项目。

  *后,尽可能选择自己熟悉、适合自己的行业和领域。经营自己熟悉的行业可能在经营过程中会更加得心应手,了解所选择行业的基本状况,这样对加盟者是有很大好处的。

  误区二低成本大回报发财指日可待

  现在,经常有一些诸如“2万元开快餐店”、“***加盟,1年回收成本”等夸大特许经营的广告宣传。在这些广告攻势之下,一些人便以为特许经营市场进入门槛较低,无需太多的资金投入,就能过把**瘾。

  **指点:北京中通律师事务所的张斌律师提醒投资者,这种宣传手段从根本上就不符合特许经营的特点,特许经营过程中,不论品牌大小,任何特许者都不可能**加盟者加盟后就肯定**。加盟者加盟的是一个品牌,是一个特许经营的体系,而不是一旦加盟就高枕无忧了。很多不规范的特许者就以特许经营为幌子,承诺短期回收成本,变相高价推销产品、机器,甚至非法聚敛*财。所以,在决定加入特许经营模式之前,加盟者要对特许者有充分的认识与了解,切勿被那些不切实际的虚假广告蒙蔽了双眼。

  张律师为加盟者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1.亲自去考察特许总部的情况。不要偏听偏信,天花乱坠的宣传可以听取,但是加盟者不能对这些宣传照单全收,要通过自己的考察去了解这个企业的经营情况,是否适合自己加盟。

  *先要考察商标。因为加盟实际上是品牌的加盟,品牌的特许,特许*核心的东西是品牌、技术与服务,特许经营商独有的东西才能够拿出来收取一定的加盟费,使得加盟者在*短的时间内获得*大的利润,此时品牌是*关键的。所以要了解商标注册的情况,是否有商标注册证,注册时间多长,特许者的品牌在多大范围内被人知晓或了解。

  2.通过加盟店来了解实际经营情况。

  加盟店能够反映特许经营企业的真实情况,包括经营情况、服务情况等,能够得到第一手资料,看看加盟店能否挣*是对自己投资的一个很好的参考样本。

  3.考察特许经营企业的自身实力情况。可以去工商局查询公司的注册情况,包括公司注册地点、注册资金、研发新品能力、能够提供什么服务、专有技术和专有服务核心的内容。还可以通过观察其直营店的经营状况来了解总部的经营管理能力。

  4.加盟者要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2004年年底,商务部出台了新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并从200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个管理办法对特许者应该承担的一些责任,尤其是他们的信息披露义务*次在法规中明确提出。特许者自身的情况一定要如实披露,加盟者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清楚特许者应该为加盟者提供哪些支持与义务,这对于保护他们自身的权益是十分有利的。

  加盟***也需要三思而后行

  误区三***在合同中不会有猫腻

  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过程中,对于某些条款的约定不够明确是一个常见的问题,这也可能导致加盟者合法权益受损。比如,合同中约定特许者向加盟者提供培训和指导,但是如果不在合同中约定每年提供的培训数量和大致时间,这样就很可能流于形式没有实际约束力。

  **指点:在实践中,通常是特许者实力强大而加盟者相对弱小,因此为了避免自身权利受到侵害,张斌律师指出,往往特许者有一套规范的、固定的文本让加盟者来填写,这时加盟者就要仔细看好所有的条款,哪些条文对自己不利,或者说是很难执行的,要据理力争,而不是说被动的签约。因为此时有些不规范的特许者会钻法律的空子,制造一些陷阱。如果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争议,惟一的依据就是合同,所以合同对于双方来说非常重要。

  第一,在签订合同前要查看特许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等有关文件。

  第二,可以委托律师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合法性鉴定。

  第三,合同文字应避免歧义,要准确地表达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

  第四,争取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加盟者在签署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再三,自己认为需要保护自己的条款也应该加到合同中去。有时候由于特许者实力强大,双方的地位可能会出现不平等的现象,如果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加盟者可以退一步,但是如果确实涉及自己利益的条款无法接受的时候,宁可不签也不要勉强,否则会对以后经营带来很大损失。

  第五,不要轻信口头承诺,要以书面文件为依据。

  误区四做加盟“成功”当然能轻松复制

  一些加盟者认为依靠成熟品牌特许者就能够坐收渔人之利,稳*不赔,但是他们没有考虑到,对于经营者来说,在获取利益的同时承担相应的风险,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也是法律的一般原则。

  **指点:合同履行过程中,加盟者的义务就是支付相应的费用,*先要交加盟费,通常情况下每月还要缴纳一定的特许权的使用费、管理费等。交费后要享受特许者提供的服务,尤其是特许者在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加盟者需要服务的时候一定要主动维护自己的权利。

  所以合同签订的好坏直接影响经营。再有,经营还是靠自己,虽然很多特许经营品牌的商业模式是现成的,品牌大小可能对经营有一定的作用,甚至如虎添翼,但*终还是要靠自己修炼内功,认真学习与妥善经营,*好事先参加一些专业培训,系统学习特许经营的理论知识及法律文件,提高管理和经营能力,把自身的服务做好,这样才能打开市场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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