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

2014-05-23来源 : 互联网

在我国实行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度将在下个月画上句号。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对外宣布,自今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

       在我国实行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度将在下个月画上句号。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对外宣布,自今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根据***新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个体工商户验照也将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去年12月,工商总局已发文暂停了个体户验照。据悉,下一步将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工商总局对此解释说,传统的“重审批轻监管”将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这将推动**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更加有利于形成宽松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亮点1“年检”改“年报”对于企业来说,以往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年检“是件大事”。其间,工商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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