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币,我国现在都通称为“*”或者“钞票”。“*”原来是指金属币,现在仍然把纸币叫作“*”,只是沿用旧称,与纸币没有关系;而“钞票”一开始就是纸币,与金属币也没有关系。
那么,“钞票”这个名称什么时候才有的呢?
“钞票”名称的历史不长,始于清代咸丰初年,距离现在也不过一百六十年。虽然我国历史上早在宋代就有了“纸币”,但那只是一种具有货币价值的票劵而已,它本身是不能流通的,必须要到官办的*庄(如同现在的银行)里去兑换成能够流通的金属币*或银子,所以还不能称之为“钞票”。
“钞票”这个名称源于清代的官票和*钞,是官票和*钞的合称。咸丰年间,由于内乱外患十分严重,所以清**财政**困难,已经处于经济崩溃的边缘。这时,**经济改革家王茂荫(安徽歙县人)担任户部侍郎(财政部副部长),于是他就提出进行金融改革,主张改革币制,发行纸币。起初,清**坚决反对,后来迫于财政窘迫,只得采纳王茂荫的提议,但又不愿**改革,于是采取折中方案,于咸丰二年(1853)二月、十一月先后发行两种类似纸币的纸质票劵,一叫官票,一叫*钞。官票用于当银,面额分作一两、三两、五两、十两、五十两五种,因此又可称之“银票”;*钞又称“宝钞”,单位是“文”,有一文、三文、五文、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五百文、一千文等,它与金属币的铜*同值,可以用来兑换*或官票,从此清代就有了铜*、银子、官票、*钞四种货币。但是清**又规定这两种新发行的“官票”、“*钞”,不能在市面上流通使用,要使用必须兑换成*或银,其主要功能是**用来发放各种经费和官员、军队的薪饷以及用于**采购。民间也可以用来缴纳赋税或捐官职,但又规定用于缴纳赋税或捐官职时,只能以五成为限(50%)。比如某人应缴税一千文,只能用*钞五百文,其余五百文仍必须用*或银,捐官职也是如此。也就是说,**发放给个人和进行采购时,可以全额发放使用,而个人使用时只能以50%为限,因此个人拿到这两种货币后第一件事就是立即去兑*兑银,可是**对兑换又有各种限制,普通老百姓根本无法全兑,因此就造成手中一部分官票或*钞等于废纸。同时,这两种新发行的货币值和使用期,完全由**说了算,即**说贬就贬,说废止就废止,因此这种所谓货币改革,完全是清**用来盘剥民众的一种手段,其罪恶目的就是以此来盘剥民脂民膏,缓解**的财政危机。
官票和*钞上面都印有满汉两种文字,边部饰以龙纹,由主持财政的户部颁发。因为这两种所谓纸质货币是相辅发行的,所以人们就把它们合称为“钞票”,到后来真正有统一的能够流通的纸币时,“钞票”就成了纸币的名符其实的名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