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政策:重在“创”而不在“业”

2014-06-12来源 : 互联网

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引导中,一直存在一个问题,就是高谈创业的梦想,不切实际地要求大学生立大志、做大事,要做科技创新创业。而实际上,能用原创性科技**进行科技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寥寥。更符合大学生创业的创业教育,是自强自立的教育;更符合大学生创业的选择,是立大志,做小事,包括从卖快餐盒饭、卖鸡蛋做起。这不是所谓的知识贬值,而是务实的创业态度、踏实的创业精神。但由于创业教育的严重错位,现实中大学生创业的选择面极窄,同时,很多学生缺乏基本的创业精神。

我国*次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了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政策,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优惠,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但是从事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网吧、氧吧等除外。

笔者以为,**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当是进一步鼓励大学生投身创业。而把从事建筑业等排除在外,值得商榷。

**部门的税收优惠政策无疑具有引导作用。或许在**部门看来,这一政策将把大学生创业与**所支持的产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起到一石二鸟的作用,使大学生创业更具宏大意义。但政策的本意应重在鼓励“创”而不在于“业”,从大学生创业的现状出发,只要他们从事的是合法行业,就应该一视同仁地加以鼓励。

如此看来,此次**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甚至有可能起到反作用,使得大学生选择创业的面更加狭窄,更加不利于大学生形成健康的劳动价值观和创业观。这一政策的**,反映出有关部门对大学生创业的意义并非真正了解,对大学生创业的现状也无真实的掌握。这其实是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错位的延续。可以预见,依照这样的创业教育思路和创业引导思路,大学生创业将很难达到**部门和学校期待的效果。

除此之外,在大学生就业中,**部门和高校的口号是“360行,行行出状元”,这旨在改变大学生就业行业选择过于集中的问题,也破除就业中的行业歧视。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通过提高国民接受大学教育的比例,改变社会各行业的人力资源结构,整体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也就是说,在**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时,**部门的着眼点应该是引导大学毕业生进入各个行业,这与对国家所急需的某些行业采取优惠政策,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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