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布黄标车淘汰补偿标准 最高可获八千元补贴

2014-06-16来源 : 互联网

据合肥市环保部门统计,1辆黄标车相当于14辆国Ⅲ车、28辆国Ⅳ车的污染物排放水平。也就是说,淘汰掉6万辆黄标汽车,可以在不增加污染排放的基础上,另外腾出一百多万辆新车的环境容量空间。在昨**午举行的合肥市**第33次常务会上,原则性通过补偿提前淘汰黄标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的有关政策。本次补偿将分两个阶段进行,越早完成车辆报废的车主,获得的补偿金额也将越高。

补贴范围近八千辆黄标车可获补偿

据合肥市环保局统计,目前合肥市现有黄标汽车53627辆,其中登记为个人的黄标汽车9467辆,其中,符合提前淘汰补偿的为7943辆。截至2013年底,合肥市区登记摩托车34475辆,注册登记燃油助力车51049辆(已于2009年8月停止注册登记)。

“合肥市淘汰黄标车的决心毫不动摇,力争在明年年底完成淘汰工作。”合肥市市长张庆军表示,将多管齐下*理黄标车,一方面通过一环以内限行,一方面鼓励提前淘汰。

补偿条件补偿得满足三个条件

并不是所有的黄标车在补偿范围当中。

*先,车辆需要是个人在合肥市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两年以上的黄标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且要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其次,车辆提前淘汰必须要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在一年以上,且非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后,车辆要保持完整,不得拆除车辆配件。

需要提醒的是,凡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为单位拥有的黄标车不在补偿范围内。

补偿标准*高补偿标准为8000元/辆

补偿能拿到多少*?合肥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将按照车型及使用年限,分时段按不同的标准给予补偿,*高补偿标准为每辆8000元,*低补偿标准为每辆1500元。

摩托车按照车辆登记年限进行分类,提前一年报废补贴300元、提前2-3年报废补贴400元、提前4-5年报废补贴500元、提前5年以上报废补贴600元。

燃油助力车的补偿则分两个阶段,车辆为2007年11月至2008年11月注册登记的,补偿300元;车辆为2008年12月至2009年8月注册登记的,补偿400元。

本次淘汰补偿期限为1年半,将分两个阶段实施。**阶段为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第二阶段为2015年7月至12月。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阶段按标准的100%补偿,第二阶段按照标准50%补偿。也就是说,越早办理,有望获得更高的补偿金额。

补偿办理申请提前报废需分四步走

如何办理补偿手续呢?按照规定,申请黄标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提前报废的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需要分四步办理。

*先,车主要携带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燃油助力车临时通行牌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移申请表》将车辆及号牌交售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或《报废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回收证明》。

这时,车主需要等待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去公安车管部门注销车辆,办理完毕后,将收到《机动车注销证明》。

随后,车主需要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报废摩托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前往由市商务、环保和公安等部门在合肥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的提前淘汰联合服务窗口填写《合肥市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偿资金申报表》,即可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手续办完,相关部门将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补偿规定的车辆,经车主签字确认后,将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办理补偿资金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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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报废车辆须在本地拆解

今后,合肥市汽车报废回收的监管将更加严格。昨天,关于规范和加强监管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的意见在合肥市**第33次常务会上获得原则性通过。

按照规定,据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登出登记地所属行政区域。

此外,报废汽车车主应当在报废期满前,交给本地具备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并在合肥市本地拆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将报废汽车转让给回收拆解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拆解报废汽车。

本文转自(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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