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9月,包括滨湖惠园在内的2200多套经济适用房都可入市交易,凡是房屋持有者,只要通过主管部门的上市审核,并缴纳15%的土地收益金,就可以以目前市场价出售当年的经济适用房。
据介绍,合肥目前经济适用房项目共有三个,分别是丁香家园(蜀山区洪岗路与石台路交口)、同和民康(包河区望湖南路)、滨湖惠园(滨湖新区中山路与惠园路交口)。按照有关规定,经济适用房满5年,在缴纳一定的土地收益金和原申请家庭成员出具“是否同意上市”意见的基础上,方可上市交易,丁香家园和同和民康去年“达线”,而滨湖惠园的900多套经济适用房将在今年9月“解禁”。
如果市民想卖经济适用房,须到合肥市**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领取《合肥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审批表》,填写上市原因,包括买卖、交换、赠与、离婚析产、抵债等选项。此外,原申请家庭成员须出具“是否同意上市”的意见。经济适用房过户前,先缴纳税费,再按照标准补交土地收益金,2005年5月1日至2008年1月10日期间所买的经济适用房,按照该住房市场综合评估价的15%向**缴纳收益金,即房屋基准价×建筑面积×15%。然后再办理二手房权属交易相关手续。目前,合肥通过审核可以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已达40多套。
本文摘自(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