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八旬老人卖假药 被判缓刑罚金5000元

2014-06-20来源 : 互联网

为了*取1瓶5元的差价,83岁的王老汉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未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文号的假药。日前,王某被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经田家庵区人民**审理,王某被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王某在2003年左右曾服用过从河南濮阳购买的“**关节舒胶囊”,因自己感觉效果不错,便从2006年起以12元一瓶的价格购买并以17元一瓶的价格对外销售,从中*取每瓶5元的利益。

2013年4月11日,公安机关从王某家中扣押“**关节舒胶囊”70瓶。经淮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扣押的药品未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应按假药论处。

王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未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文号的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由于被告人王某在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且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对其依法适用缓刑。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药品的质效关系到生命健康,就医时要去**医院,在**渠道购买药品,以免*病不成反伤身。

本文摘自(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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