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生创业资金请抓住

2014-06-26来源 : 互联网

杭州创业服务网:2012年度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

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请人须为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毕业时间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以本人名义在杭州高新区(滨江)创办企业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2、申报资助的大学生如何创业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申报资助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必须在杭州高新区(滨江)。

4、申请人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所出具的在校期间接受项目孵化证明。

5、申报资助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

6、有具体的创业***并具有可行性。

申报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已获得市、区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动漫业发展等方面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的毕业生,不得申请创业资金。

2、初审。区人事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3、评审。区人事局会同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组织**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择**择资助对象,确定资助等级和额度。

4、项目无偿资助用于购置经营设备费用;生产经营场所租金、管理费、水、电、通讯费等;其他项目实施相关费用。

二、申报时间

请于10月26日前报送高新区,逾期**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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