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打破“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宿命

2014-07-17来源 : 互联网

“合伙制”,是中小企业创业期常见的一种组织架构。


几个相熟的志同道合的人,或出力,或出*,或贡献技术,或提供市场渠道,以合约制的方式走到一起,“风风**闯九州”。它所带来的企业*理方式,必然是十分松散的仅以“章程”制约的“一纸契约”。


但中国企业的情形常常是,“生意好做,伙计难搁”,企业一旦做到一定规模,或面临重大的发展节点,合伙人彼此的利益纷争就会出现,进而公开化。


解决这道难题,两全之策到底在哪里?


“合伙制”成与败


很多创业者在选择“合伙人”时,总喜欢在熟悉的“圈子”里找。凭着亲朋关系结盟创业是中国创业者的选择。其结果是,有的成了“天作之合”,有的则成了“貌合神离”。


其间的逻辑是,由于彼此熟悉了解,合作伙伴在创业初期常凭感情做事,对于企业中出现的经营方向、用人问题、财务问题等也大都以忍让、和解的方式处理,而忽视了必备的契约签订和严格的约束制度。随着企业的成长,这种工作关系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会逐渐显露,不仅不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有时甚至导致企业步入破产境地。


郑州正星机械有限公司1998年初创时,三个合伙人许某、秦某、林某以自然人的身份分别占有34%、32%和33%的股份,彼此之间差别不大。2000年,该公司**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由100万扩大至1000万,股东由3人变为6人,许某等三元老的股份都拉平为22%,各自再无差异,当年12月,正星向中国***提出上市申请,进入上市辅导期。


但好景不长。随着企业规模越做越大,正星高层的几个合伙人之间就企业的经营方向到底该采取专业化还是多元化等问题产生了争执:一种意见认为,企业应当利用资金和技术研发优势,在鼎盛时期开辟新的产品市场领域和资本市场领域,更快地促进正星规模的扩大;另一种意见则是,正星作为行业***,具有许多发展的潜力和市场机遇,但现有的人才储备、管理经验和技术条件都不足以支持其向多元化和风险投资、资本经营等方面拓展。这种情况表明,无论是正星的内部还是外部,都存在一种尽快改善股本结构的主客观要求。


“战争”终于在2003年5月**。当时,几个合伙人为谁进谁退久争不决,闹得几败俱伤后,终于商定共同退出,将公司易帜于他人。此时的正星,元气大伤,上市计划长期搁浅;而几个曾经的合伙人,也从此形同陌路,再也不相往来。


与正星经历类似的,在中国企业界不乏其例。思达集团创业时合伙人也是从3人发展到6人。企业上市并发展壮大后,6大元老之间的矛盾和利益之争日趋明显,终于,2000年前后,其创始人汪远思选择了“出走”;而到2003年前后,思达集团内部的新生力量“靖康耻”,远赴北京将汪远思接回,汪以“杯酒释兵权”等手段,将其他几位元老一一“清除”。至今,这些元老和汪之间的恩怨纠葛还未了结。


历史上辉煌一时的“爱多”也是一个“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典型。胡志标正是因为与自幼一起长大的陈天南共**业,才将事业做大,可惜他们在董事会上闹**,陈天南公开在报纸上发表声明,要与胡志标划清界线,此举拉开了“爱多”失败的序幕。有人说,如果胡志标一开始办的就是家族公司,就不会出现后来兄弟**、一败涂地的结局,而陈天南当年出资参股,在为“爱多”的发展立下汗马功劳的同时,也积累了*额**。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后却是这个曾抵足而眠的兄弟,给了“爱多”致命的一击。


合伙制企业做得**的,也有成功的典范。1992年,来自中山市小榄镇的7个农民凑在一起,合伙成立了中山华帝燃具有限公司。股权设置上,村里占30%,余下的7人平分,各占10%。7位老板都没有读过大学,但他们遵循“各尽所能,各取所长”的基本原则,进行了合理的简单分工,每人兼任一个部门经理。同时,他们实行民主集中制,在重大决策问题上,7个人中有4个人赞成即算通过,彻底杜绝了个人独裁决策的失误,从制度上保证了华帝长期的健康发展。他们还约定了“不许亲属进华帝”的“君子协定”,从制度上坚决根除个别董事培植亲近势力的可能性。


华帝燃具几个合伙人之间有着比较牢固的“契约制”,此种情形并不多见。大量的合伙制企业的实践表明:股权平均分配,江山轮流做,没有强势的灵魂领导人物,这恰恰是一些合伙制企业不能**的症结所在。

“合久必分”的背后


中小企业创业团队的构成一般分为两大类。**类是有核心主导的创业团队,比如阿里巴巴和百度,马云和李彦宏是它们无可替代的核心领袖;第二类称之为群体性的创业团队,这种创业团队的建立主要来自于因为经验、友谊和共同兴趣的关系而结缘的伙伴,基于一些互动激发出创业点子,然后合伙创业,联想、思达、正星等皆属此列。


从中国的创业团队类型来看,由于中国特有的文化特征和数千年来形成的行为方式,群体性的创业团队数量远远超过有核心主导的创业团队。2009年,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曾经对所服务的70多家民营企业客户做过分析,发现80%以上的民营企业创业团队属于群体性的创业团队。


从团队的稳定性来看,群体性的创业团队不如有核心主导的创业团队。主要原因在于有核心主导的创业团队是由一个核心主导来组成所需要的团队,他在挑选成员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成员的性格、个性、能力、技术以及未来的价值分配模式,这保证了团队成员的能力不会因为公司规模的扩张而不适应经营的要求,同时不会出现由于创业成员间因为自身性格、兴趣不合,导致创业团队解散的情况。


如果从组织生命周期理论来看,创业团队***容易发生在企业从创业阶段向兴盛阶段过渡的时期。创业阶段的特征是组织的创立者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生产和市场的技术活动中,以求得在市场中的生存,企业的组织是非规范化和非官僚制的,大家为了生存而奋斗,不太计较个人的得失。而兴盛阶段的特征是企业已经度过了生存期,组织获得有利的领导并开始提出明确的目标和方向。部门也随着权力层级、工作分派及劳动分工而建立。在此过程中,随着企业从不规范过渡到正常经营管理状态,创业团队中的很多矛盾很容易暴露出来,而这些矛盾正是创业团队**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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