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创业,不过是再近一步而已

2014-08-06来源 : 互联网

很多时候人们口中的创新,其实不是创新innovation,而是发明invention。发明是从科学到创造;而创新是从已创造到商业化/扩大使用面。瓦特不是发明蒸汽机的人,但正是因为他的改良才让世人开始大规模使用蒸汽机。索尼发明的walkman随身听,不过是一个员工喜欢听收音机从而别在腰间,激发了随身听的问世。基于现有的发明,做到进一步的组合,创新由此而来。
大创新都由具备创新能力的公司所引导。然而,在这一波又一波的浪潮中,创新的推动者,往往只有一两家有勇气和有远见的公司。电脑产业的两次大变革,一是将界面可视化,微软成为可视化变革后最大的创新者。第二次变革,是将电脑的可视化界面变成可触摸界面,苹果把这个概念在全世界推广,并成功商业化。
以上的例子中,几乎没有看到创新的背后那复杂的科技发明的影子。其他的行业也差不多,创新并不神秘。从大风扇到小风扇,一样的产品零件,一样的功能,不过是做小一点而已。这样的创新,改变的是内部的构造。换句话说,是用现有的零部件,进行了不同的重组。创新的种类很多,不仅仅局限于一个横空出世的发明,也不要把目光仅仅锁定在一个新的功能或零部件。
对于创新,创新者尤为重要。无论是发明,还是创新,人都起决定作用。很多时候创新和创业被人关联在一起。创新之父,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得,认为创业就是抓住机会再组合,包括对产品,服务,人员,资源,以及工艺流程的再组合。
而作为创业学里最为经典的一句话,“我之所以创业,是因为我感受到一种生活中的痛楚,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不少人和我一样正在经历着这种痛楚,所以我愿意努力让这种痛楚消除,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失败的创业,也许是看不到它如何把世界变得更美好,谈不上是创新。如果突破现有的科技,新创造会对公司现有的业务形成自噬,所以一定程度上,好的创造不能在现有的公司成为创新。这些新创造的发明者,离开母公司而创新,成为创业者。LUSH的问世,就是原Bodyshop的高管的新理念和现有的公司模式不符,所以基于Bodyshop而开创了新的产品和模式,弥补了市场上另类需求的空白,让消费者多了一种生活方式。
成功的创业也不是每一个都让世界变得更美好。机关枪发明者帕姆克兰兹的本意是结束战争,可惜事与愿违。对于内资公司,中国管理研究国际管理学会曾调研过多个中国顶级EMBA项目,在调查多达5000名中国各大行业的高管们,问到他们认为目前国内企业最需要的是什么?排第一的的如何建立核心竞争力,排第二的便是如何创新。
这样的观点,和西方非常流行的“不创新,毋宁死”,似乎不谋而合。但这样的说法片面的夸大了创新对于一个公司的作用。创新不过是公司良好表现的一个必要条件。
福特公司流水线的诞生,是因为老福特想让每一个公司员工都能买得起汽车,从而想如何大规模生产的同时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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