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6岁的小乐起诉父亲以及爷爷奶奶索要房产。8月28日,据媒体报道,小乐索要的房产是村子改造时的安置房,当时通州区梨园地区某村改造时,小乐的父母还未离婚,一家人包括小乐在内被安置了4套房屋,其中一套一居室和一套“零居室”是针对生于2001年1月1日至搬迁上楼奖励期限内出生的婴幼儿的规定而安置。因此,小乐的母亲孙女士作为小乐的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要求两套房屋归小乐居住、使用。
对此,小乐的父亲王先生表示,孙女士此举是想借用儿子之名起诉,来侵吞自己的房产。不过,法院审理认定小乐起诉理由正当予以支持,并判定涉案房产归小乐居住、使用。二审法院亦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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