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已研究确立《安徽省传统民居类型谱系》,并被国家住房和城乡***收录入《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我省传统民居类型突出表现在:皖南以徽州民居为典型代表,皖中以圩堡、大院为典型代表,皖北以合院为典型代表。此次,我省还在全国**提炼出“船屋”这一特殊民居类型。
传统民居凝聚着中华民族建筑技术的精髓。面对传统民居及其建造技术正在快速消失的严峻形势,今年以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广泛开展了传统民居类型调查工作,专门成立来自高校、规划设计、文物保护、古建筑修缮等单位共36位**组成的**传统村落及传统民居保护**委员会,加强技术指导。省财政将“安徽省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调查研究”列入2014年度支持项目,为调查提供资金**。各地调动村镇和地方**、工匠以及社会人士的积极性,以地方建筑设计、规划勘察设计、文物保护修缮单位为技术支持,现场考察、走访、测绘,查询整理档案资料,定期开展阶段性成果讨论和交流。据了解,《安徽省传统民居类型谱系》包含一级目录3个,二级目录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