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有哪些自主创新政策?

2015-04-16来源 : 互联网

昨天从合肥市科技局获悉,2015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有效期1年,合肥将设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凡是在合肥市区区域内注册、纳税,且申请项目在合肥范围内,具有*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合肥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户籍或身份证在合肥的社会个人,都可以申请专项资金。对于支持“创客空间”等创新型孵化机构,合肥将给予50万元运行经费资助。

设科技保险基金

自主创新专项资金除原先设立的**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之外,合肥还设立科技保险基金,引入科技保险经纪公司与多家保险公司成立共保体,分担创新企业市场风险。鼓励创新企业和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贷款等保险业务,贷款企业无法偿还科技******保险贷款的,由科技保险基金、银行、保险公司按约定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银行对企业科技小额**保险贷款,实行基准利率贷款,**按照基准利率30%给予银行利息补贴。

对于开展科技******保险的保险公司,按不大于1%收取保险保费的,**给予保险公司1%补贴。对投保科技保险的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50%给予补贴,由县区开发区统一申报,给予其申报保费50%资助,由其兑现给企业。

支持“创客空间”

合肥对新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知识产权**或试点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位)、****金奖的企业,奖励创新团队50万元。

对新认定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企业建设的***质检中心,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级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奖励。

支持“创客空间”等创新型孵化机构发展,对新认定的合肥市级孵化器及年度考核优秀的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运行经费资助,对新认定的***孵化器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鼓励聘请外籍专家

合肥支持创新型城市、合芜蚌试验区建设若干重大软科学研究项目。对合肥企业聘请的外国高端技术(管理)专家(限名额),且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给予企业当年聘用费50%、最高60万元资助。

对单位和个人申请(进入实审阶段)、授权的发明**,当年发明**申请(进入实审阶段)达到30件、50件,当年发明**授权5件以上,**贯标试点企业通过达标验收,**服务机构新增托管企业(**)达到100家以上,**代理机构代理合肥发明**并获授权的,根据实际数量由县(市)区、开发区统一组织申报,给予县(市)区、开发区***50万元以上奖励,由其兑付单位和个人。

标签: 合肥自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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