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变更 如何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2015-06-30来源 : 互联网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方无力照顾孩子,另一方应当如何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假如3年前女方和男方协议离婚,约定婚后男孩由男方抚养教育,但协议离婚后3个月,男方就以自己不能照顾孩子为由将孩子交给女方抚养至今。而且现经医生确诊男方患有精神障碍。若想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

(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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