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重收费普通公路普通开放式公路基本费率2元/吨车次<10吨2元/吨车次≤10吨6元/吨次≥10吨且≤40吨2元/吨车次线性递减至1.6元/吨车次>10吨5元/吨次>40吨1.6元/吨车次计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费
注:
1.206国道安庆段收费标准为:每吨次4元,其中标定吨位1吨以下(含1吨)的小汽车车辆通行费标准调整为每车次5元。月票收费标准每月每吨30元。
2.205国道(新线)天长段计重收费标准为:基本费率为1.5元/吨车次。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的按1.5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按1.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1.1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按1.1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费。计费取整办法按高速公路计费取整办法执行。
3.其他普通公路实行月票收费的,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吨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