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办事服务指南

2015-08-13来源 : 互联网

申办此项**,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2、双方身份证明、户口簿;

3、双方未婚或未再婚的证明;

4、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产权证明

如房屋所有权证、行车证、存单、以及其他相应的产权、债权或收益权凭证。

5、财产上设有他物权(如抵押权)的,若对财产主体约定变更,应取得他物权人的书面同意

6、婚前财产约定协议

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涉及的婚前财产的种类(包括动产、不动产、企业、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及其具体名称、数量、规格、价值状况等;上述财产的归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婚前债务的约定;其他约定(如财产孳息的归属)等。

7、**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告知:①约定的财产,不得涉及第三人或侵害第三人的利益,不得有逃避债务等规避法律的可能。②约定的财产如果是房地产或车辆的,应当到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标签: 合肥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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