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清退农民工工资支付**金办事指南
二、政策依据:《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办法》(合劳社秘〔2007〕96号)
三、办理条件: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应当在工程驻地醒目位置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公示,并同时公示市**办投诉电话:5617070、5617075。公示期不得少于30日。在工程决算完成后,到市**办办理**金清退手续。
工程因故停建,建筑业企业应及时同项目业主办理工程决算,并按上述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10日后且无投诉,方可办理**金清退手续。
四、所需材料:
1、《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金清退申请表》(以下简称“清退申请表”);
2、《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金确认书》(第二联);
3、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公示单;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5、法人委托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合肥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人员岗位证书;
7、工程决算报告。
五、办理程序:
1、施工企业将备齐的材料,提交市**办;
2、市**办核查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金收缴情况和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签发《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金返还确认书》后,将材料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驻**办首席代表;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驻**办首席代表与银行联系,计算余额及利息,签发《清退申请表》,随同其他提交材料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财务人员;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财务人员凭《清退申请表》到银行办理清退转帐手续;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财务人员根据提交材料和银行转帐手续将企业原缴纳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金消帐。
六、办理时限:公示期满10日后且无投诉的,即到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监督电话:0551-3536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