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法规依据
1.《劳动法》、《职业教育法》;
2.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
3.劳动部、人事部《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
二、办理条件
凡中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都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相应的职业资格。
三、申报材料
职业资格证书办理由职业技能鉴定站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2.《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一式两份);
3.《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记录表》;
4.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生成的考务信息(电子版)。
四、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发证
五、办理时限
窗口受理后,50本以内即办,200本以内5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
1.收费依据:
(1)原安徽省劳动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核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的通知》(皖劳办[1998]62号);
(2)合肥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费[2004]258号)。
2.收费标准:
(1)报名费:每人10元;
(2)理论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3)职业技能操作鉴定收费标准:
七、办理地点
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三区劳动**窗口
八、联系电话
3537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