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对市实行绩效考核 得分前8将奖励620万元

2013-08-16来源 : 互联网

8月14日,安徽省**发布了“关于2013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将会继续对16个市**进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评价”2个方面。并设立了综合奖和单项奖,综合得分前8名的市**将获得620元的奖励。

工作任务设立经济发展、转变发展模式、生态建设、民生改善5个类别46项指标。工作评价则设立了工作落实、群众满意度、政风评议、依法行政、应急管理5项指标。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出现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社会管理综合*理、人口计生责任目标未完成等情况的市**,考核奖实行“一票否决”。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16个市**被分为4类进行考核。一类市包括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二类市包括淮北、滁州、淮南、宣城、池州、安庆、蚌埠;三类市包括六安、毫州、宿州、阜阳;四类市为黄山。

本次考核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单项奖:综合得分前8名的市**可以获得综合奖,单项奖则为7个。

省**将对获得综合奖和单项奖的市**进行通报表彰。对于获得综合奖的市**,省**将奖励20万元,同时以奖代补奖励600万元。获得单项奖的市**,省**则每项以奖代补奖励200万元。通知明确,以奖代补资金将由省财政以转移支付方式下拨,一律用于公共服务或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标签: 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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