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式为海绵城市建设制定了路线图。其实从去年开始,合肥市就逐步启动了海绵城市的建设。10月27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委获悉,今后合肥市在打造海绵城市的过程中,有望放出不少“大招”。
“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在***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勾画的未来城市图景。建海绵城市就要有“海绵体”。城市的“海绵体”包括河、湖、池塘等水系,也包括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这样的城市配套设施。雨水通过这些“海绵体”下渗、滞蓄、净化、回用,*后剩余部分径流通过管网、泵站外排,从而有效提高城市排水系统的标准,缓减城市内涝的压力。
今年8月,省住建厅**了《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到2017年,合肥等“海绵城市”先行先试建设取得成效,城市内涝积水点基本得到解决,城市建成区年径流控制率达70%以上。
合肥市城乡建委城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合肥市将由市规划局牵头,开展相关规划的修编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全市低影响开发的策略、原则、目标要求,确定开发住宅小区、市政道路、绿地等工程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空间布局及规模指标。
除了**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及技术导则,合肥市还计划选择一批市政道路、开发小区,作为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试点,实施下凹式绿地、植草沟、透水式铺装、绿色屋顶等工程措施,积累建设经验。
该处相关负责人认为,合肥市可借鉴北京市的做法,调整规划导则,对新建住宅小区的低影响开发工程措施明确指标要求,在土地出让时严格规划设计条件,并在“一书两证”、规划核实验收等管控环节予以落实,**海绵城市各项规划指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