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低工资规定》(原劳动**部令第21号),结合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安徽省**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低工资标准。其中,调整后,合肥市区*低工资标准为1520元/月。
安徽省人民**办公厅
关于调整全省*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省**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低工资规定》(原劳动**部令第21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省**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