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企业退休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吉林退休人员涨工资2016

2016-09-27来源 : 互联网

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我省2016年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已下发,这已是连续第12年提高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将惠及全市近30.3万名退休(退职)人员。由于调待工作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市社保局积极组织人员调试程序,加班加点完成了普调工作,可确保1~8月份调整补发部分与9月份调整后的养老金在23日同步发放到位。

调整时间与范围

自2016年1月1日起,将为全市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调整方式

此次调整仍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遵循更加公平合理的调整原则,考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实际情况,对缴费年限长、年龄大的退休(职)人员进行了适度倾斜。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分为按缴费年限挂钩和按养老金水平挂钩两部分。

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具体计算公式:每人每月按缴费年限调整的养老金=(25年及以下的年限)2元 (26年至30年期间的年限)2.5元 (31年至35年期间的年限)3元 (36年及以上的年限) 3.5元。

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二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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