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给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建议

2011-11-29来源 : 互联网


11月28日,《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深交所将修订之后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公之于世,征求意见。
 
制度是否得到尊重,关键在于执行力度如何。退市制度设计较为合理,有三大亮点:明确不支持创业板公司借壳重新上市,减少壳溢价;明确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上市的**判断标准,减少财务游戏;加快净资产为负公司的退出节奏。

 为了避免创业板退市制度成为既得利益者暗度陈仓的把戏,建议增设如下条款:

  **,要求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提示,向投资者解释。

  新增退市条款之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创业板上市之初发行市盈率高,超募数量极大,仅吃老本就可以吃个三年五载,加上每家上市公司身边总会聚集一批资金,每股跌到1元以下挺不容易,这条设了等于没设。对创业板上市而言,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如果低于净资产,说明公司出现了一定的问题,此时向市场提示风险是必要之举。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面值是**经验,**经验只有参照中国特色,才能真正管理好中国市场,否则,所有的成熟市场经验在A股都会变味。

 
第二,考察上市公司退市,同时参考非经常性损益与非主营业务。

  按照主板的情况,利润调整是普遍现象,为了防止退市,一些公司做账可以做到“登峰造极”,两年亏一年微利的现象成为常态。

鉴于主板、创业板股票的上市规则,均没有规定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来判断是否达到**上市的条件,因此,不少上市公司通过**补贴、大股东输送利润、资产处置等非经常性收益调节利润,以规避退市。这类公司虽然在财务指标上暂时实现了**,但是并不具备持续**的能力,其实现**上市对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非常不利。为此,《方案》完善了创业板**上市的标准,明确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上市的**判断标准,防止创业板公司通过***的交易、关联交易等非经常性收益调节利润规避退市的行为。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上市的**判断标准,非常正确,同时参考以非主营业务,可以对公司的未来前景做出明确判断。如果上市公司多次购买资产或者以非主营业务**,对这样的公司进行明确警告。

第三,上市公司退市与对业绩变脸公司、中介机构的惩戒应相辅而行。

  对于饱受摧残的A股市场投资者而言,退市制度的**理应给他们一个公道:一方面坚决让不合格公司退市,以降低市场劣币驱逐良币、投资者围着垃圾跳舞的风险;另一方面,对于不合格公司进行事后的追溯机制,让造假、渎职的大股东与中介机构,吐出他们的**,甚至付出惨痛的经济代价。只有付出惨痛代价,这些利益相关者才能吃痛、记痛,才能避免造假圈钱的老毛病。

小编结语: 据了解创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刚征求意见,已经出现首家再融资公司:11月15日复牌的立思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刚刚获得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另外今年4月19日,证监会受理立思辰增发申请。相比创业板退市制度的艰难,1年时间的再融资审批,说明再融资比退市要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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