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存哪些陷阱

2012-03-05来源 : 互联网

2011年上半年,我省各地共受理预付式消费方面的投诉437起,其中关于经营者主体变更(包括转让和携款潜逃)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占预付式消费投诉总量的58%以上,因不公平格式合同导致的消费纠纷占26%。

在今年3·15即将来临之际,省消费者协会提醒说,预付卡存在携款逃走、被动贬值、提前失效、余额难退等陷阱。

    从受理的投诉来看,预付式消费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先是预付式消费卡代替合同,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权利义务不明确,部分经营者因自身经营不善,往往采取携款外逃,消费者财产权得不到**。其次是**条款,诸多格式条款不利于消费者。大多数商家推出的会员卡、储蓄卡、贵宾卡都没有专门的纸质合同,仅在卡片背面用“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字样加以约束,这就使得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省消协指出,这种擅自设定解释权归属的做法违反了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此外,预付卡被贬值情况较为突出。有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后,遭到中途涨价,直接导致预付卡“贬值”。所以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注意预防,并做好预防措施。

小编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卡时,一定要与经营者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同时注意合同内、卡上和店堂内是否标有格式条款,一旦发现含有侵犯自身利益的条款应该**办卡,并向工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更多资讯请关注3158**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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