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晓蕾:房价回归后还须稳定

2012-03-15来源 : 互联网

***在记者会上表示,房价还远没有回到合理位置,调控不能放松,正面回应一些利益群体因为近期房价下降推动政策放松的博弈。

 对房价未来会降20%、30%还是降50%,近期各种“猜想”和“预期”满天飞。要房价合理回归到与居民收入相适应,也就是说,房价回归后还必须稳定。

  那就再清楚不过,调控的**目标是要让房地产回归其以居住为主的属性,未来房地产主要是“消费品”而非“投资品”。消费品价格是可以稳定的,投资品价格就不可能稳定。
房价下降是调控目标的一部分,把房价下降水平作为判断调控政策转向的依据,并以此确定下一步房地产的投资战略,结果可能南辕北辙。

 *近的对房地产调控目标的表述,是**工作报告强调的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房价显然是调控的目标。但既然要房价合理回归,而且要回归到与居民收入相适应,那也就是说,房价回归后还必须稳定。什么样的房地产的价格可能被稳定,投资性房地产价格可能稳定吗?再清楚不过,调控的**目标是要让房地产回归其以居住为主的属性,未来房地产主要是“消费品”而非“投资品”。消费品价格和投资品价格是**不同的形成机制。消费品价格是可以稳定的,投资品价格就不可能稳定。

  “居住”需求属于实际有效需求,以一套基本住房为效用*大满足度,是真正意义上的“刚性”需求。而且受收入和可支配能力的约束,对价格上涨非常敏感。价格上涨过高,购房能力下降,有效需求受到压抑,市场呈现供大于求,房价应该有向下调整的压力而回归均衡水平并保持相对稳定。居住性市场,属于消费品市场,具有消费品的效用*大满足度这一重要特点。一个人吃一碗饭吃饱了,再有人提供第二碗饭,边际效用就开始递减,同样的价格就卖不出去,价格就必须降下来。这种网状调整过程,就形成消费品市场的均衡价格。房地产以居住为主就具备消费品的属性,效用*大化的约束成立,市场供求关系定价理论可以实现稳定的均衡价格。

“**需求”不在意价格高,而是在意价格不断上涨,价格需求弹性**,有推动价格不断上涨的强烈动机,从而破坏了价格理论中效用达到*大满足度后需求下降的假设。**需求属于效用无限大,不可能出现与这种无限需求达到均衡的“供给”水平。所以,理论和实践都说明,房地产假如成了是以投资为主的市场,不可能靠增加供给来调整价格*后形成稳定的均衡价格水平。


一般收入群体的居住性需求所面对的房价水平以及房价预期,也会变得越来越无法承受。有报道显示,在本轮宏观调控前,大城市的平均“月供”水平,即月收入与房价的比达76%。就是说,按照现在的房价和收入水平,一般城市居民购房,其平均一个月的收入中有76%须用于住房支出。这个数字*高达到85%。而正常水平通常是40%,*高也不能超过50%。现实中的真实有效需求,即首套房的刚性需求阶层哪里有这么高的支付能力?所谓城市化意义上的进城农民工的居住需求后面的支付能力与房价,以及将来房价预期之间的差距,更是无法联系起来。

  如果“抑制”投机、投资需求和房价稳定是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未来的房地产市场就该是以居住为主的消费品市场,这样,房地产调控政策就可能长期化、制度化。


  小编结语:概而言之,对房地产市场未来形势的判断,不能仅考虑价格下降幅度,还应考虑未来价格的稳定和*终市场可能是以居住为主的属性定位。更多资讯请关注3158**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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