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信托提前清偿是否意味着风险

2012-10-17来源 : 互联网

2012年以来,大约有50只房地产信托提前清偿,那是不是说明房地产信托出现了风险?

事实并非如此。我们知道房地产信托一直是信托资金利用的主要模式之一,也是房地产企业**的一个主要渠道,万达、万科、绿城、保利、恒大等大型地产公司都是房地产信托**的大户。

2002年以来,房地产信托规模每年保持快速增长,只是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因为监管加严和房地产行业形势影响,才有下降。截至2012年6月底,房地产信托业务余额为6953亿元。

房地产信托得以快速发展的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房地产企业从银行获取开发贷的难度增加,二是房地产信托的运作模式多样,能够灵活满足房地产企业的**需求。

那么该如何提前清偿房地产信托呢?清偿房地产信托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房地产商找到新的**渠道后,不愿使用高成本信托资金,因此会提前偿还投资者本金及收益。这种情况*多。房地产信托的**成本要高于银行贷款,当房地产商开发到一定程度,能够符合银行贷款了,就会偿还信托资金。而项目开发进度、银行贷款到位等存在不确定性,于是信托设立之时将期限设置稍长,但约定可提前结束。因此,这种情况的提前清偿属于正常业务操作,跟风险没有关系。

第二,房地产企业因为考虑房价等因素暂时不打算开发,因此信托到期时没形成销售,而房地产公司自身又有资金,就提前清偿了。

第三,项目确实出了问题,信托公司为了控制风险,提前清盘。这种情况极个别。这事实上也体现了信托公司风险控制方面的能力,从信托计划设立之初,信托公司便会全程介入并监控房地产商的销售情况和现金流,一旦发现房地产存在兑付问题便会采取具有针对性的风控措施。


其实说房地产信托出现危机是不对的,其实再不济,信托公司也有实力自己接盘,风险全部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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