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须与旅行社签劳动合同否则不能申请导游证

2014-05-16来源 : 互联网

即便通过了导游资格证考试,但若没有“娘家”,也没法成为真正的导游。记者从省旅游局获悉,我省将依法规范导游证申请办理:导游须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依法成立的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若今年年底前未完成此手续,则不能申请取得导游证。

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合肥、安庆、芜湖、黄山等地均有规模较大的导游服务公司,之前我省不少旅行社也经常会通过不定期“劳务派遣”方式雇佣这些导游进行带团。但按照《旅游法》的规定,这种模式的导游服务公司并不能成为准导游的合格“娘家”。

对于已在导游管理中心或导游服务公司注册的导游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成为旅行社正式员工,也可以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依法成立的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截至今年底,凡未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也未到省、各设区市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导游人员,将不予通过2014 年度导游证年审。

本报记者  陈丽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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