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彩礼调查:有关部门正在引导村民合理办喜事

2014-05-16来源 : 互联网

“将彩礼绑定婚姻,这是一种倒退,完全不符合社会提倡的自由恋爱,也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昨天,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刘阳认为,现实中的婚姻不稳定、重男轻女等社会风气,使得彩礼绑架了婚姻,“小环境中的攀比之风,农村生活相比以前的富裕等都促使了彩礼不正之风的蔓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皖北一些市县文明委也制定一些办法,以引导村民合理办喜事。

彩礼是礼不该“折现”

“彩礼自古就有,也是古人的一种礼仪文化。但现在演变成巨额礼金,这已经变味了。”我省民俗专家牛耘认为,民间嫁娶一般都有彩礼,但彩礼应该根据条件而定,彩礼属于定情订婚之物,不是钱。

牛耘回忆说,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时,嫁妆和彩礼一般是烟、酒、糖、衣料、被褥等生活必需品。亲戚朋友一般赠送茶杯、水瓶、枕巾、被面等,还有赠送脸盆的,有时候脸盆上会写好几个赠送者的名字。“这都不算是彩礼,而是嫁娶的礼物,双方家庭都会出,女方还有陪嫁品。”

牛耘介绍说,到了改革开放之后,彩礼就有了各种名头,比如有“三转两响”“四大件”等说法。后来还有“三金”的说法,包括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等。

“这些还是物品,也反映了我国社会快速发展进程,但现在直接‘折现’变成了礼金,这已经变味了。彩礼是一种对于生活的祝愿,而不是给予男方家庭的压力,更不是卖女儿。若是卖女儿,那就到了封建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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