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摩托车和县一驾校学员丢掉快到手的驾驶证

2014-05-16来源 : 互联网

本报讯  马鞍山市和县一驾校学员黄某,因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被查,不仅被罚款记12分,同时取消其在驾校增驾资格。

5月5日下午,和县交警在省道105线乌江段例行检查车辆。下午1点多,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现民警后欲调头驶离,被民警快速拦截。经查,驾驶人黄某相关证件齐全有效,但口中散发出酒气,经现场检测,黄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25ml/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调查后获悉,黄某系一驾校小型汽车学员,已通过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即将取得驾驶证。目前,警方依法对黄某酒驾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处罚决定。按规定,黄某因摩托车驾驶证记12分,在本记分周期内不得重新申请增驾,取消在驾校继续考试资格。秦祖泉  本报记者 金学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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