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台县启动“职工书屋”建设活动,自2014年起,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建设78个“职工书屋”,今年*批建设26个“职工书屋”,其中建成10个以上“职工书屋”**单位。
据了解,“职工书屋”建设活动坚持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职工的原则,鼓励各乡镇、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职工书屋”建设活动,主要服务对象为本单位、本系统的干部职工。“职工书屋”建设基本条件为“六有”,即有固定的书屋用房(20平方米以上),有报刊图书资料(人均20册以上并经常更新),有规章制度,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基础设备(书架、书桌椅和音像播放器),有统一标识牌匾(职工书屋)等。
凤台县委为此成立了“职工书屋”建设工作**小组,下发了通知,明确了职责,落实了经费。通过“职工书屋”建设,不断扩大“职工书屋”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掀起全县干部职工读书的新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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