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开出《合肥市扬尘污染防*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的建设扬尘污染防***例罚单,3家施工单位均被给予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日,合肥市城乡建委在建筑扬尘污染防*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三个建设项目工地扬尘污染防*不力。该委于6月13日开具了全市建设扬尘污染防*的**例罚单,分别对绿林河畔·御园翰林小区住宅楼工程、琥珀名城五环城和雅阁三标段工程、天徽商业广场C区商业中心工程等三个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措施的施工单位,给予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按照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合肥市扬尘污染防*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在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施工中未按规定采取扬尘污染防*措施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下一步,市城乡建委将对扬尘污染防*不力的施工工地继续进行重拳整*,**相关办法和规定贯彻落实。
本文摘自(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