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某工程公司因拒付3.4万元工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日前,该公司参加一工程投标时,遭限制参加投标。7月2日,从庐江**获悉,为继续参加投标,该公司已主动到**履行应尽义务。
据了解,庐江某工程公司在2010至2012年承建一土地项目。在此期间,该公司雇用宋某进行挖掘机作业,后经结算,该公司欠宋某工资款3.4万元,并出具欠条1张。
宋某经多次催要,该公司一直未付。无奈之下,宋某将该公司诉至**。庐江**经审理判决,该公司于判决生效20日内付清3.4万元欠款。至期后,该公司依旧未付。为此,宋某于今年2月26日向**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多次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均未果,后依法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日前,被执行人参加一建设工程投标,因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参加投标,其不得不主动到**履行应尽义务。
本文摘自(安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