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部门联手全力打造“信用合肥”

2014-08-11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市委外宣办举行“构建诚信惩戒失信”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中级人民**、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发布了惩戒失信的相关举措。此前,市直19家单位已联合签署了《合肥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各部门将联合出击、共同施策,构筑共防共*的信用体系,让失信者受到惩戒,让无信者寸步难行,促进社会主体诚实守信,培育诚信文化,树立诚信风尚,全力打造“信用合肥”。


  失信要上“黑名单”: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由市中级人民**牵头,我市将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被纳入“黑名单”的主要有两大群体:一是在全市各级**审理的执行案件中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老赖”),一是被全市各级**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惩戒对象为其本人;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惩戒对象则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一旦上了信用惩戒“黑名单”,相关人员将面临四道“紧箍咒”。*先,禁止高消费行为,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禁止乘坐动车一等座以上座位。其次,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对有能力执行却故意不予执行**判决、逃废银行债务的“老赖”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等有关措施。再次,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等。*后,失信被执行人在**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禁止。


  产品质量设“红黑榜”:


  为鼓励各类企业诚信经营,市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将牵头发布产品质量“红黑榜”。上榜商品包括食品药品、农资产品、建材产品、时令商品、电子产品、日用消费品、印刷出版物,以及其他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产品和服务。


  对于荣获安徽省**产品,合肥**产品,市级以上监督抽检合格、群众反映良好的产品及所属企业列入“红榜”。对于市级以上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严重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此充好、伪造标识标牌、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及所属企业列入“黑榜”。


  届时,合肥报业传媒集团所属媒体、合肥广播电视台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公开发布产品质量“红黑榜”,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奖惩机制方面,红榜企业在品牌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将优先享受**激励措施。黑榜企业将作为检查或抽查的**对象,增加抽验频次,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约谈、预警或黄牌警告,并取消其2年内参加各种评比推荐活动的资格。


  信用信息上公共平台:


  惩戒失信、构建诚信,社会监督不可或缺。为构筑共防共*的信用体系,市发改委将牵头建立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全部录入平台。


  根据《合肥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各签约单位向社会推出的信用惩戒“黑名单”、产品质量“红黑榜”信息,同时向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送,借助这一“资源共享大平台”,集中向社会发布。通过平台,为社会各方面查询信用信息提供渠道,了解和掌握相关主体持续的信用记录。通过信息共享,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通过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交换,有利于加强行政和社会管理的联动。


  “失信典型”公开曝光:


  诚信当受益,失信必受罚。为让诚信文化深入人心,市委宣传部将牵头推动诚信建设“大宣传”。为此,我市将利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普及“诚信做人、诚信兴业”理念,选树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弘扬诚信正能量,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同时,结合各行各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消费者满意店铺”、“百城万店无假货”、“质量月宣传日”、“诚信纳税”等主题实践活动。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开展诚信创建活动,把诚信建设纳入文明单位考核,评选表彰一批诚信经营示范店、文明诚信经营户,推出一批市场认可、群众信任的市级“诚信单位”,诚信示范企业、街区、门店,引导企业与商户制售良心产品、提供放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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