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鸿祎:未来十年,中国互联网的走向和兴衰

2014-08-20来源 : 互联网

前一段时间,《21世纪经济报道》的侯继勇来采访,我们一起回忆了过去十年来的大事。谈到三大,我的观点是,中国互联网的“三大”对于中国互联网曾经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
腾讯、**、阿里巴巴,这“三大”的贡献,我认为有两点,**是在中国打败了国外的互联网公司,证明了中国互联网还是属于中国公司的,只有中国互联网公司才能玩得比较好。第二,它们把中国互联网的“天花板”撑高了。以前,互联网做成10亿美元的市值,就觉得挺了不起的了,现在市值几百亿美元也不觉得稀奇。
所以,我的结论是,今天中国的互联网还是一个跟***接轨的行业,近距离与国外*头短兵相接,在一些产品模式上与国外齐头并进。在过去的十年中,包括“三大”在内的很多互联网公司创新了很多模式,导致国外互联网公司在中国集体失败。同时,三大的崛起意味着中国互联网行业是有可能产生几家几百亿美元市值的公司的。这在中国其他行业,特别是民营行业,是很难想象的。特别是阿里巴巴,它在商业模式、支付方式方面的创新对中国电子商务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它的开放式发展和由此形成的生态系统也使它成为中国互联网在**上的符号。
这都是过去十年中国互联网的所有从业者奋斗的结果,但未来十年又会怎样?
要论及未来,则必先论及现在。
这几年,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大公司在抄小,小公司也在抄袭。大公司抱怨说,小公司都在抄,我凭什么不能抄?但是,大公司忘了这样一个道理:正是因为大公司抄袭,并借助既有的客户渠道,甚至强行安装、**,才逼迫小公司不得不走抄袭的“捷径”。大公司不能本末倒置。其结果是,大公司没有真正去做一些引导行业、引导创新的事情,而是在垄断用户、垄断流量的基础上抄袭同行,强行**,导致整个互联网创新能力恶化。我认为,未来的十年,如果中国互联网仍然像今天这样,只有几个大的市值公司,但整个行业却失去了创新能力,失去了活力,这将是中国互联网的不幸。
反观我们的抄袭对象——大洋彼岸的美国,像Ebay、Amazon、Google这样的**互联网公司仍然富有活力,但这些大公司的存在并没有妨碍像Facebook、Twitter、Groupon等新互联网公司的崛起。究其原因,我认为在于美国建立了一套成熟的针对大公司的反垄断机制,使得大公司不敢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去打击、压制竞争者。反垄断机制的根本,在于防止大公司借助垄断地位,排挤竞争对手,强行实现行业集中。美国大公司的商业道德不见得比中国的大公司来得高尚,如果没有反垄断机制,这些美国的大公司一旦控制市场,司法上无法形成遏制力量,微软就不仅只是在Windows上捆绑IE,而且可能会让任何与它竞争的产品在Windows上无法立足。
中国反垄断法**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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