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推行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

2014-09-07来源 : 互联网

9月2日下午,包河区9名干部走进考场,参加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包河区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通过关口前移的方式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让干部在“阳光”下成长。

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包河区每一名拟提拔任用或重用的区管干部,或新进村居“两委”正职的村居干部都必须参加。“这是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充分体现了‘以考促学’以及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的理念。”

包河区纪委常委李孝岭说,推行这一制度,可以促使干部由被动学习转为主动学习,由泛泛而学转为深入学习,由选择性学习转为全面学习,自觉养成学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此次考试,主要涉及履行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党纪政纪和廉政基本知识。“考试的知识点包括‘八项规定’、党政干部廉政准则等相关知识,参加考试,对于每一名干部来说,都是一次自省和历练。”“考生”黄小建说,推行这一制度,有利于大家在工作中自觉树立这样的意识:不仅仅本职工作要干得好,廉政更要能过关。

据悉,考试实行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不合格或因特殊情况缺考的,需要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暂缓使用。

“区管干部廉政考试成绩都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李孝岭说,结合“八项规定”及反“四风”,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包河区还计划引入群众评价机制,引入服务对象参与考核,真正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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