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被通报

2014-09-09来源 : 互联网

昨日,中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通报17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包括安徽4件。记者了解到,这四起案件分别涉及来安县、当涂县、铜陵市、淮南矿业集团,违规内容包括公车私用、违规接受单位宴请、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津贴和擅离职守等,相关责任人均已收到处分。

为了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省纪委监察厅在节前即发出通知,严禁节日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省纪委还公同时公布三种举报方式,对造成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两节”期间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从严从重追责。

典型案例

1、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陈思科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当涂县物价局局长邵长浩违规接受单位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铜陵市铜官山区螺蛳山社区原党工委书记、公共服务中心主任汪韵环私设“小金库”,并违规发放福利、津贴等,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4、淮南矿业集团救护大队助理工程师詹同保值班期间外出喝酒,擅离电铃区,受到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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