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省直公积金偿还房贷有什么要求

2014-10-10来源 : 互联网

近日有网友在提问:“我和妻子买了一套房,准备申请公积金还贷,我们都是省直公积金,请问能否以一方的名义来申请公积金还贷?”

生活帮解答到:夫妻双方都是省直公积金的,不能以一方的名义来申请公积金还贷。根据安徽省省直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最新公布的办理要求:申请委托划转还贷前,委托人必须是通过还贷储蓄账户自行还贷,且无逾期情况;委托人夫妇双方均在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双方同时申请委托,不得单方申请。

申请时间:申请人每月25日前携带资料到中心办理受理手续,次月12日中心生成划转单,与次日送归集银行办理转帐。委托人工作变动,应在每月的20日-30日期间办理转移、销户手续。

申请要求:

1、职工委托划转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人(借款人及其配偶)为在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2、委托人自愿申请委托,且所在单位签章;

3、委托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必须每月10前汇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4、委托人夫妇双方均在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双方同时申请委托,不得单方申请。

5、申请委托划转还贷前,委托人必须是通过还贷储蓄账户自行还贷,且无逾期情况;申请委托划转还贷前,委托人(主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一个月的应还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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