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合肥生活帮提问:“我父亲在合肥市有套住房,现在想通过赠予方式把这套住房过户给我,不知需要些什么材料?另外赠予公证是否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进行办理?因为他居住在杭州,不方便回来可以代办吗?”
生活帮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赠与必须要办理赠与公证,需在房屋所在地办理。
1、赠与双方亲自到公证处来,一般情况下需要:持赠与人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受赠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等,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证明或相关证据。如果赠与人双方有一方死亡的还要看该房是否系夫妻共有,如系共有,建议先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赠与公证双方必须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也可以在上海先办理单方赠与书公证,然后受赠人办理受赠书公证。
3、详细咨询可联系中安公证处公证员,电话:0551—6463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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