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物权法》、《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30号令)
二、管辖:动产抵押人住所地的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
三、流程:企业申请——受理——登记
四、期限:当场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五、提交文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可以是复印件);
2、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3、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4、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注:《动产抵押登记书》在本栏“相关资料下载”里下载。
合肥市工商局动产抵押登记机关联系表(单位电话联系人)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瑶海区分局4296192陈娟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庐阳区分局5533481王有江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蜀山区分局5127547董雷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包河区分局3358912彭松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5315325徐慧琳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3821592王凤华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分局4234417陈中林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隍庙分局2678289周群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鼓楼分局2642400陆军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坝上街分局4692220何燕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2665913周敏
肥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7726933秦月松
肥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8830313孔德金
长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6689927马家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