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保能在外地使用吗?合肥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指南

2014-10-13来源 : 互联网

网友在提问:“我们是合肥市蜀山区市民,由于工作原因长期在杭州,孩子在合肥办的医保,是否可以在杭州使用,看病后能否回合肥报销呢?”

生活帮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异地就医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异地急诊、抢救、留观并收治入院治疗的,应当自入院起三日内(不含节假日)通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否则所发生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急诊、抢救、留观并收治入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患者或者所在单位垫付,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由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至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在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百分之十,余下部分按本市三级医院住院标准结算。

二、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含专科)难以确诊或者诊断已明确但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转往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转往异地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患者或者所在单位垫付,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由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至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百分之十,余下部分按本市三级医院住院标准结算。

未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擅自转往异地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如果您的孩子看病就医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就可以报销,否则就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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