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补证业务
行使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
受理条件: | 1.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2.机动车驾驶人不具有依法被吊销、撤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3.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未达到满分;
申请材料: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xls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4、委托
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xls
办理流程: | 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换证手续
承诺期限: | 符合规定的,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部门: | 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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