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肥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办理对象
1、暂无工作单位且户籍所属区无人才服务机构的合肥生源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合肥市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关系人员;
3、其他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人员档案;
二、合肥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办理程序及要求
1、需具备合肥市区户口,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出具原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如辞职批复、终止合同决定、同意调动函)。
2、由本中心向有关单位(部门)开具商调函调档。单位通过机要转递或派专人持介绍信送达本中心,拒收自带的档案。
3、档到后,由本中心审档,检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不齐的需补齐。
4、办理存档手续。
注:档案已在合肥市其它档案保管机构存放的,本中心暂不接收个人代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