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提问:“参加了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患有糖尿病慢性疾病,据说如果患有特殊疾病可以享受门诊待遇,请问如何办理?”
合肥市人社局回复:参保人员填申请表,持近期病历、医学检查报告单,报合肥市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金寨路360号,原市劳动保障局三楼,电话2613036),经市医保中心组织的专家鉴定后符合条件的发给《门诊特殊病治疗卡》,凭卡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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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特殊病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膀胱肿瘤(灌注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康复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小儿脑瘫等27种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