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待遇申办指南

2014-10-14来源 : 互联网

网友在提问:“参加了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患有糖尿病慢性疾病,据说如果患有特殊疾病可以享受门诊待遇,请问如何办理?”

合肥市人社局回复:参保人员填申请表,持近期病历、医学检查报告单,报合肥市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金寨路360号,原市劳动保障局三楼,电话2613036),经市医保中心组织的专家鉴定后符合条件的发给《门诊特殊病治疗卡》,凭卡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

延伸阅读:

城镇居民医保特殊病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膀胱肿瘤(灌注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康复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小儿脑瘫等27种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

相关阅读:

办事易专题:在合肥,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有哪些?

办事易专题:参加居民医保,得了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办事易专题:今年参加的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办事易专题:合肥市户口,如何以个人名义参加养老保险?

精彩推荐:

跟邻居纠纷,民事赔偿协议书如何写?

复婚前需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说明吗?

爷爷先后留下两份遗嘱,应以哪份为准?

©2004 3158招商加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